就医指南大全
(一)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二)我们会根据您的病情进行分级护理,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可直接呼叫或使用呼叫器告知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三)您享有知道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的权利。
(四)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使用贵重特殊的医用材料时,医务人员会及时向您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您的书面同意。您对医生提出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方案有知情选择权。
(五)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如有拒绝探视需求,可向医务人员说明并知会保安人员。
(六)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选择权。
(七)您有权利复印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医院将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您提供复印服务。如需复印,请带上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应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患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到病案室复印。
(八)我院每日为您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请仔细核对,有疑问及时提出。
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一)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及健康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等。这些信息会记录在患者信息系统、病历和手腕带上。信息系统及病历有严格的保密措施,手腕带会在您出院的时候销毁,不会导致您个人信息的外泄。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二)您和家属共需留下2个联系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若因提供错误的联系方式或您和家属的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每天上午8-9点为医生查房、集中治疗时间。请您留守病房配合医生查房,遵从医嘱积极配合治疗。
(四)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五)我院会严格按照郑州市社保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诊疗护理。超出社保规定的用药目录和记账项目的药品、卫生材料、治疗检查项目均需自费,我院会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和收费标准。为了您的治疗顺利进行,请您及时足额交纳医药费用,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院结账手续。
(六)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待查房工作结束后向主管医师或责任护士询问。医院为了保护患者隐私,不接受电话询问病情。
(七)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相关规定对您进行转诊。
(八)我院为教学医院,承担临床各专业教学任务,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
(九)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十)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十一)床位可能会因科室内整体需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做出调整,希望得到您和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三、生活提示
(一)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身着病员服。请自行妥善保管好您的住院押金单(出院结帐时需提供此单)。
(二)患者所需的生活用品请自备。
(三)病房为公共场所,您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首饰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如若带入需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四)为了保障您的人身安全,我院病区内阳台统一上锁管理。为保证医护人员顺利进行诊疗护理工作,病室及室内卫生间门不得反锁。
(五)洗手间24小时有热水供应,请注意安全,小心烫伤。特殊情况需使用热水袋者,需知会护理人员并在护士指导下使用。
(六)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可由餐厅人员配送,餐后请将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内。我院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如饮食、生活习惯),如有需要,请告知医务人员,我们将在不影响医疗质量和其他患者治疗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但不得在院内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
(七)医院范围内严禁吸烟。病房设有中心供氧设备,严禁在病房内使用酒精炉、电炉、电饭锅等用电设备,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八)为了保证您的休息和避免打扰其他患者,请尽量调小电视机音量。12:30~14:30及22:00后为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请准时关闭电视等视听设施及床头灯等照明设施,以免打扰其他患者休息。
(九)请您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物品照价赔偿,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医院内不能洗涤及晾晒衣物,衣物可由家属带回家中清洗。
四、探视及外出规定
(一)为保证诊疗护理的正常进行,请在以下合理的时间内进行探视,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二)为防止感染性疾病的传播,进入病区前及接触病人后做好手卫生,可使用手部消毒液进行手消毒或卫生洗手;探视有发热、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等传染性疾病或隔离区病人请遵照医务人员的指示做好个人防护;部分患者病情不宜接待探视者,请探视者遵照医护人员的建议待病情好转后再行探视;探视者如有发热、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等传染性疾病请勿进入病区探视;学龄前儿童请勿进入病区,探视人员不要坐或睡在病床上,以免给您的治疗造成不便或引起交叉感染。
(三)探视者进入病区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勿在医院范围内吸烟。对违反探视规定的人员,经劝阻无效者,保安人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规行为。
(四)为保证您的医疗安全,社保局及院方规定,住院患者须24小时在院内留医,不允许请假外出离院;院内散步需征得当班医生护士同意,病情容许时在家属陪同下到院内散步。凡擅自外出、离开病房发生的意外如晕倒、摔伤、跌伤、车祸、突发其他疾病等,导致病情加重或死亡,后果自负。如您未告知医护人员擅自离院,本院将启动《住院患者失踪的应急预案》,可能通知警方协助寻找,望能理解配合。
五、监督及建议
(一)我院规定,任何员工不得索取或接受患者、患者家属或相关机构的利益、“红包”及礼物,请您监督。
(二)我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三)如果您对我院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及后勤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医院病友服务中心反映并协商解决,也可微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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